有關婚紗寫真服務請點這裡喔^____^

2009年2月10日 星期二

【音樂】離線留言







離線留言 - 陳嘉唯



(去唸書的時候聽到的~好好聽!會想哭的~>_<~)





把猶豫把回憶 從手機裡刪去



沒信任的感情 像夜沒有星星



第一次第二次 已經夠了別再敲痛我的心



不連繫不回應 現在適合安靜



怕失控怕洩密 部落格不更新



難過並不需要公開演出來博取關心



只想喝著音樂 大口吞下情緒



一整夜



La La La 在矛盾裡面



La La La 看離線留言



La La La 我並沒有哭卻滴下眼淚



一整天



La La La 你翻遍世界



La La La 狂call狂留言



La La La 謝謝你讓我看另一面



你可惡又可憐 你可愛又可悲



La La La 我拔掉電源



La La La 我封鎖感覺



La La La 我沒有辯論的時間



La La La 不用為我改變



我也不想去像誰



你的離線留言 已經不是重點

2009年2月9日 星期一

【妮語】Day After Day

下一張(熱鍵:c) 









日復一日







同樣的時間







同樣的上課







同樣的念書







同樣的作息







同一節固定上車的捷運車廂



















同樣的寂寞.....








2009年2月7日 星期六

好想喝

下一張(熱鍵:c) 





剛剛跟陳先生講電話





突然聊到我們在日本買的蜜桃茶





我好想喝阿





























































我想念東京三田。。。。。瑪莉貓。。。。。找了好久的激安殿堂。。。。。











表參道裡會迷路卻意外被你找到的cat street。。。。。












不要逼我!!!

下一張(熱鍵:c) 





不要逼我







我真的受夠了!!!



































你真的很猛!

























裝作若無其事很過癮!



























































你的一切行為都很過癮!!!



















我要飛踢你這個亡芭氮!!!

2009年2月5日 星期四

♪You&#39;re My Baby♪







You're My Baby - Robin Thicke





(我愛他的聲音~好好聽的一首歌~歌詞也可愛^^)







You’re like a baby jumpin up and down





Ooh like a baby I can’t put U down





And when U cry I’ll pacify U





Here in my arms you’re safe and warm





You’re my baby ooh baby





You’re my sweet sweet child





You’re my only love





You’re my baby ooh baby





You’re my sweet sweet child





You’re my only love





You’re part of me and I’m part of U





You’re livin proof of my dream come true





Here in my arms I will protect U





I’ll tell U straight I’ll re-educate U with love





You can trust me you can be who U are in front of me





You can pout you can smile





You don’t have 2 be perfect





Cause you’re perfect the way that U are





You’re my baby ooh baby





You’re my sweet sweet child





You’re my only love





You’re my baby ooh baby





You’re my sweet sweet child





You’re my only love





I’ll sing 2 U, my lullaby





I’ll sing 2 u, my sweet kiss goodnight





You’re my night light you’re my blanket





You don’t have 2 be afraid of the monsters in your closet

2009年2月3日 星期二

盡速立法 監管連動債【熊全迪】



  • 2009-02-03  中國時報  【熊全迪】 



 




     國內銀行銷售雷曼兄弟連動債而衍生相關糾紛,監察院調查後決以「未能積極訂定相關法令、未善盡監





管理之責」等理由,對金管會提糾正。台灣金融海嘯波及,金管會主管金融監理,





面對排山倒海之待解問題,想必已焦頭爛額,監察院此時提出糾正,當會使金管會上下公務員士氣更加低落。


    



 或許在去年九月前,幾乎無人(包括銀行在內)料想全球知名投資銀行會破產。但若真如輿論所稱,部分





銀行銷售人員以業績為重,於銷售連動債時不但沒妥善「告知風險」,還把商品賣給完全「不適合」投資





該商品的大眾,則銀行確有可議之處。更遑論連銷售人員都不清楚連動債性質了。


   



  據報載,金管會陳冲主委日前曾表示連動債糾紛若真的進入法院程序,銀行也「不一定贏」。然事實上





,金管會面對此事的基本態度仍傾向以企業須擔負「社會責任、道義責任」為由,希冀銀行能與投資人和解





、適度補償損失,蓋現行法令下,投資人欲透過訴訟獲得賠償實有難度。


     



    其實,所謂「告知風險」、「適不適合」等概念,銀行、信託等公會內部的自律規範都有明文。惟依法論





,投資人是否能以銀行違反自律規範為由向其求償,容有爭議,蓋自律規範畢竟不是民事的請求權基礎,





投資人要求償,須回歸證交法或民法等規定。除我國法外,先進國家如美國也有類似疑慮。


     



     然而,連動債(Structured Note,又簡稱結構債)是由「有價證券」及「衍生性金融商品」所組成之混合





型商品,在我國法上定位未臻明確。因此,若投資人稱銀行違反證交法的反詐欺條款以進行求償,銀行可主





張「連動債並非有價證券」、「銀行與投資人間是信託關係,不屬於反詐欺條款的保護範圍」等理由以資





抗辯;就一般民事法理而論,投資人或許可主張業者「未妥善告知風險」或「推銷不適合商品」的行為違反





信託業者的「受託義務」(fiduciary duty)、「忠實義務」(duty of loyalty)以請求賠償,但這種案件在我





國畢竟無前例可循,對投資人而言,舉證說理上亦有一定之困難度。


     



        筆者以為,金管會可將連動債明確定位為有價證券,同時推動修法擴張證交法反詐欺條款保護範圍,





將業者銷售金融商品行為納入反詐欺條款射程範圍內,未來若有類似爭端時,投資人即可依證交法向業





者求償。


     



       更根本的解決方式是:參考日本法,盡速制定各方討論多時的「金融服務法」,於該法中明定業者





負有「風險揭露義務」和「適合性判斷義務」,並賦予投資人民事請求的基礎。易言之,我們可將





「告知風險」和「判斷商品適合與否」的規定從銀行、信託公會的「自律規範」提升到「法律」的位階,





要求銀行銷售時充分說明商品風險,並充分了解投資人本身的資力、投資專業等狀況,進而判斷商品適





不適合該投資人,若沒有充分揭露風險,則受害者可據此向銀行提出民事求償。屆時銀行擔負的就是





「法律責任」,而不僅是「社會責任、道義責任」了。


    



   上述立法看似課予銀行更重義務,但某程度上也把投資損失責任從銀行移轉至投資人本身,對銀行





非無好處。在銷售人員遵守此等規範前提下,投資人若仍決定投資該商品而受到損失,則當無權向銀





行求償。畢竟正如學校投資學或財管教授們所叮嚀者:投資定有風險存在,不可能穩賺不賠。


     



       金管會應盡速推動上述規範訂入法律,以妥善回應監察院之疑慮。此等規範既可嚇阻銀行不當銷售





金融商品,妥善保護投資人權益,亦富有教育投資人之意義。一個對於投資人、業者和金管會三方均有





益處的立法,何樂而不為?





(作者為律師)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9020300158,00.html
#